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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0130 下午4點初
自己沒有光卻想照亮別人?
被身邊的人無情笑我,『你就是一個愛心泛爛的人』
看到路邊穿著壓力服(燙傷後穿的治療衣),在那做毛線洋娃娃,以當時來說算不便宜,我花了三百塊購入手工娃娃。(當時一百就可以吃牛排還有免費的沙拉吧)
我只是覺得我有能力就幫人,穩定工作時,每二、三個月,捐款給偏鄉小學物資、浪狗浪貓,若失業就半年一次。
我從很小就嚴重心理病,我喜歡待在黑黑暗暗的房間,開著微光寫東西看東西等等。
可是, 我為何要一直做這些幫助人的事情?
因為,國中二年級時,導師說我們自由捐贈不捐也沒關係,不夠的錢老師出,每個月固定放桶子,和老師一起認養一年一個小孩好嗎?
其實,那個老師一直有在認養,但是,他想給我們不一樣的想法,我有點忘了當初老師說了什麼了?
總之,我每個月就依照留下零用錢多寡,投入捐款存錢桶,就這樣經過一年,都沒有感覺,某天,上課老師說我們捐贈小孩請老師代筆寫給我們一封信(我們捐的是盲人小孩),那封信讓沒有光的我,感覺得一點點光。
就這樣,家境算不錯,工作普通卻穩定的我,在自己能力範圍內不固定捐贈和幫忙。
我不是愛心泛爛,只是,我希望沒有光的自己能看到別人有一點點的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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